装修垃圾堵塞下水道 家中木地板被泡责任谁来承担

作者:于冉馨 浏览量:1 发布时间:2023-03-10 12:13:57

2013年10月,小叶购买了市东部某小区五楼的一套房屋并进行装修。2016年3月20日,小叶发现卫生间地漏返水,浸泡了室内木地板。

装修垃圾堵塞下水道 遍访邻居无人担责

小区物业公司之后出具证明,认为地漏返水为装修垃圾堵塞所致,而小叶所在楼上18户业主均在物业公司备案装修过房屋。小叶到楼上各户打听,可没有哪家承认堵塞与自己家有关,物业公司也否认自己的责任。无奈之下,小叶顾不得邻居之情,将楼上同户型在物业公司登记装修的18户业主、连同物业公司全部告上了法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区物业公司辩称,根据疏通情况判断,返水原因为装修人员在户内共用管道倾倒装修垃圾堵塞所致,被泡业主以及楼上同户型所有装修住户均有可能导致主管道堵塞。业主装修明显违背相关约定,物业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已尽到了告知、巡视、抢修、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且造成共用下水管堵塞的原因并非物业公司未尽义务所致,而是由于原告的楼上住户不当使用,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及损害的发生并无过错,不存在侵犯财产行为和主观过错,因此应由不当投放装修垃圾的责任业主承担责任。

根据现有证据 无法锁定罪魁祸首

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装修网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小叶与18名被告在装修期间共同使用造成堵塞的下水道,所以该下水道是各业主共用的公共设施,各业主均对其负有维护和注意义务,保证管道通畅。下水道堵塞是由于小叶或其楼上正在使用房屋的住户使用下水道不当造成的,但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定是哪户住户使用时造成的。

1户自证清白 判17户各赔500多元

历下法院审理认为,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业主任某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未在该时间内装修、不应负相关责任外,其余17户业主虽辩称其与返水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但均未能提交证据予以证实,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根据公平原则及法律规定,只能推定正在使用房屋的业主(包括小叶在内)在使用下水道均具有疏忽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该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了共用管道堵塞,赔偿责任应由小叶及其他装修过房屋的业主共同承担。

参考小叶购买地板的价格、修复的费用,结合地板损坏的情况,法院酌情支持赔偿1万元,小叶及17户业主每户承担555.56元。

据装修网了解,小叶认为某物业公司未尽到监管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本案系相邻关系排水造成下水道堵塞引发的纠纷,而各业主与某物业公司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此某物业公司非本案的适格主体,法院对小叶的该起诉予以驳回。关于小叶主张某物业公司及各业主赔偿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日前,历下法院判决17户业主分别赔偿原告小叶财产损失555.56元。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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